镇江出新规!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有了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26-10-21 发布人: 来源:紫牛新闻 浏览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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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扬子晚报网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)近日,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,出台《镇江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实施细则》,助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城市更新行动。

明确适用范围。在国有建设用地上有合法权源证明的存量房屋,临时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房屋用途,鼓励用于发展国家支持的产业和行业、补齐民生短板以及完善区域配套。

规范办理流程。房屋产权人提出申请,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结合实际情况,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论证,对符合要求的,出具同意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意见。

创新激励机制。细则明确,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后,用于发展养老、文化创意、科技创新等六大类国家政策支持项目,以及符合《划拨用地目录》的项目,无需缴纳土地年收益;同时明确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涉及征缴土地年收益的缴费标准。

截至目前,首批 6 个试点项目(建筑面积约 3.8 万平方米)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动产登记用途的前提下,已完成临时改变房屋规划用途,闲置存量房屋得到加快盘活利用。